问答详情

老公有精神病妻子可以离婚吗,有没有法律规定呢

起诉离婚 2023-11-17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公有精神病能离婚。
    法律上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有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
    如果属于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由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规定可以与精神病人离婚。无论是婚前隐瞒了患有精神病,还是婚内生活发生了精神病,亦或是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如果久治不愈的都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