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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17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流程:
    1、当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书面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认定书,分别送达事故当事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
    3、原责任认定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流程:
    1、当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书面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认定书,分别送达事故当事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
    3、原责任认定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流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交管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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