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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一起喝酒 发生口角 别人先拿刀杀我,我把别人眼睛打瞎了 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17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喝酒打我,我还手了,如果没有伤害故意,仅具有防卫意图的,算正当防卫。具体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对于正当防卫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别人喝酒打我,我还手了,一般没有伤害故意,仅具有防卫意图的,算正当防卫。具体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对于正当防卫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一方喝酒打架的若是没喝酒方打伤另一方,如果是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打伤对方的,属于正当防卫。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对方是无责任能力人而没有预见,主观上有有过失,客观上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应以过失犯罪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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