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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是怎样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劳动仲裁 2023-11-18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仲裁的主要优缺点:
    优点:快捷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经济性——仲裁可以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从而节省费用。
    强制性——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缺点:自愿性(除劳动仲裁)——提交仲裁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仲裁、由哪个机构仲裁、仲裁什么事项、仲裁员等。
    诉讼的优缺点:
    优点:主要是可以充分全面保护你的合法权益,比较公正,处理的结果生效后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力;
    缺点:(应该说是弊端合适)程序比较繁杂,周期较长,需要耗费一定的精力和财力(律师费,立案费等),也有可能使双方的关系恶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一、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对比
    1、仲裁的优点:保密性强,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节省费用,灵活,简便。缺点:仲裁的程序简单,一裁终局,失去了再审的监督作用,仲裁解决纠纷的成本较高,仲裁协议形式要件过于僵化。诉讼的优点:比较稳定,有效,充分全面保护合法权益,公正具有执行力。缺点:程序比较繁杂,周期较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二、民事诉讼与经济仲裁的对比有哪些区别
    1、性质不同。
    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
    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
    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
    而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
    3、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
    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
    4、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5、仲裁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 仲裁与诉讼的仲裁与诉讼制度各有优劣势,二者形成相互补充的状态,也构成了我国基本的法律裁判程序。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优劣比较如下:
    1、自愿性。
    仲裁充分保障和体现当事人的自愿。
    2、强制性。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与诉讼相比,没有二审或再审,程序快捷,对当事人而言,既节省时间,也减少了讼累,相对经济。
    3、公正性。诉讼讲究直接关键证据,仲裁保证程序完整还原事情本相。诉讼是通过向国家机关提起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既是定纷止争的主要方式,也是最为终局的方式。而仲裁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信条准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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