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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配合房子过户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8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对方不配合过户一是可以公证离婚协议书,通过证明其真实性使得房管局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从而将房产顺利过户;二是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对方不配合过户时,有下列解决方式:
    1、能公证离婚协议书,通过证明其真实性使得房管局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从而将房产顺利过户。
    2、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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