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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认定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其他 2023-11-18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抽逃注册资金的最新认定如下: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抽逃注册资金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或者变相转移等行为。
    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时间与出资方式的规定如下: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需一次性出资;
    2、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期出资,首批出资不低于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2年内到位,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到位;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4、股东可以以货币或经评估过的无形资产等作为注册资金出资,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界定为: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所缴出资暗中撤回,不被人所知的行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企业注册资金抽逃:
    (1)利用股东地位,特别时控股关系,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
    (2)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权,但未办理减少股东登记。
    (3)违反公司法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先行分配利润。
    (4)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弥补上一年亏损前分配利润。
    (5)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6)公司向股东支付相当于股本金的货币但股东仍持有股权。
    (7)股东利用亲友或自己控制的其他经济主体实施关联交易,转让利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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