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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不见了如何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 2023-11-18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流程如下
    ①填写
    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再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而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
    结婚证
    如果有一方遗失,需要进行书面声明;登记员会根据另外一本结婚证进行申请。
    ※如果都遗失,那么除了声明之外还需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身份证。(均需要有效)
    以及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所填写的法律依据:《离婚登记申请书》。
    ②受理
    提交之后会有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并进行初审。
    证实材料无误后,会发给当事人一份叫做《离婚登记申请收留回执单》的文件。
    如果不符合的话,那就是不受理了。
    ※而当事人可以要求机关方面出具相应的告知书。
    ③冷静期
    这个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对于这个冷静期,我们说了不止一次了,但是在本次的通知里边,仍然还是设立了。
    我们再来详细看一下。
    所谓的冷静期就是,在上述所说的回执单发放的三十日内起,只要是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就可以手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这份回执单(如果遗失的话,只要书面说明情况即可)向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然也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书。
    申请书填写完成之后,会交由机关核实,何时完成之后,申请人还需要在填写一份确认单。
    机关会将一开始的离婚申请书,加上后来的撤销离婚申请书以及确认单,一共三份资料存档。
    有点需要十分注意: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④审查
    冷静期满之后,双方手持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在这个环节,同样的机关还是有驳回的权利。
    同样的,当事人有权利知晓驳回的缘由。
    ⑤发证
    以上全都走完之后,就来到最后一步,发放离婚证。
    而此前的离婚协议书,则是一式三份,双方各有一份,机关保留一份。
    除了纸面保存之外,双方离婚的情况也会被做成电子档案。
    离婚冷静期的存在,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明确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冷静期为一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我个人对于这个做法,是有一点保留意见的:
    一时冲动之下的案例不在少数,很多时候很多问题都是想出来的,但是很多解决的方案也都是想出来的。
    就看双方愿不愿意给对方这个想的空间了。
    而这个时候,这种规定恰好给了双方这种理由,那么双方就有足够的空间来进行思考,或许就会转机。
    但是我们换一种思维方式:
    首先结婚人的年龄必须是成年人了吧,就算是在幼稚的思想,成年之后被迫的改变也是有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有了自己做主的能力和独立思考的想法,所以如果是准备好了去离婚,我相信双方都已经有了很大的觉悟。

    其次,婚姻问题在我们的心中看得很重,因为我们比较重视家庭(保护孩子,让上婚姻破裂的影响降到最低,我觉得也是冷静期设立的一个原因),而且因为原生家庭的教育受到伤害的孩子不少,而在这种受害当中,父母离异问题无疑是占了一席之地。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已经没有在考虑孩子的感受和选择分道扬镳,估计对于双方的厌恶可能是达到了顶点。所以撕破脸的婚姻,说实话真的没有必要再冷静了。
    就痛快的,你我相忘于天涯,不再相欠。
    协议离婚都是轻的,也就是双方就算有什么摩擦和不愿还是闷在被窝里自己解决了。
    毕竟都要脸面,男的和女的都不想背上不好的名声。
    但是起诉离婚,这就真的是撕破脸面了,而在起诉离婚的诸多案例里边,人们最为关心的就是:家暴。
    不论男对女,还是女对男,这样的行为都是不可原谅的。
    家暴只有零次或者无数次,这句话说得很对,一旦他有了那种想法并付诸于行动,那么在以后相同的情境下,他会不自觉地把这种行为方式当成是理所当然的发泄手段。
    一开始就要对于这种事进行杜绝。
    家丑不可外扬,这直接对簿公堂,脸面都没了,还要所谓的什么婚姻冷静期?
  • 结婚证不在了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或者是开具结婚证明,办完之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与普通诉讼流程是一样的,原告需要要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结婚证丢失想离婚,如果只是一方丢了,用另一方的那一本离婚证办理离婚证。如果两个人的都丢了,应当先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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