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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司机醉酒驾驶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18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在机动车驾驶人醉酒的情况下,交强险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在未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醉酒司机存在过错需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时,交强险的保险人仍应当理赔。另外,保险公司不能以肇事司机存在醉酒这种过错而不向受害人赔偿,否则这是有违交强险的设立初衷的,正确的做法是:保险公司在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之后,享有向肇事司机追偿的权利。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驾驶员酒驾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赔偿的。但因酒驾造成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应当在第三人交通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有义务对伤者的医疗费用进行垫付,事后可以向肇事者进行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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