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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广东省佛山市吸毒被巡警大队的人抓了,为什么会被送到三水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

刑事辩护 2019-05-08 13: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禁毒法》第47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 强戒所就是关押戒毒人员,劳动,学习这些,如果想彻底戒毒,尽量不去戒毒所,尤其是当地的戒毒场所,在戒毒所不仅结识更多的毒友,沾染陋习、恶习,学会失败(里面都是没有办法戒才去的),而且容易导致心理、性格甚至人格发生适应性的改变(监狱型人格),以后更加难办了。戒毒分为生理脱毒和心瘾调整两部分,毒贩、圈子环境和心瘾三者去其一就好,成瘾者及家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
  • 强制隔离戒毒: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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