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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刀捅伤,明明是故意杀人,警察却按故意伤害立案,这对后期有什么影响?

刑事辩护 2019-03-29 10: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行为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申请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六十七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故意杀人罪于故意伤害罪的本质区别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不难看出,杀人与伤害的主要区别在于故意的内容不同,前者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后者是损害他人的健康,其关键是,二者故意犯罪行凶作案的目的不同。
    通俗地讲,杀人者欲夺人之命,伤害者是要损人健康。常见的杀人行为是在泄愤、图财、奸情、灭口等心里动因推动下实施的,尽管犯罪的动机各异,但犯罪分子的作案目的都是要夺人之命。
    常见的伤害行为有报复、泄愤、流氓和打砸抢伤等,尽管动机不一,但犯罪分子的目的都是要损人健康,给被害人造成肉体上的伤残和痛苦。  犯罪心理学研究认为:同一犯罪动机(如泄愤),由于强度的诧异可以产生不同的作案目的(伤害或杀人等);同一作案目的,也可以来自不同犯罪动机。
    而就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来说,犯罪行为的性质主要取决于犯罪的目的。伤害他人者大多是为了给被害人造成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行凶。当伤害后果较轻时,一般较容易认定;一旦危及生命或致死,犯罪人的“夺人之命”或“损人健康”的本意就需要认真判断和鉴别了。
      健康和生命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生命不复存在时,健康就无从谈起。当健康被损毁到极限时,生命就会受到直接威胁甚至在健康损毁过程中结束。从实践中罪易混淆故意伤害致死与间接故意杀人来看,伤害致死就犯罪人行为的目的而言,并非要剥夺对方的生命,由于暴力行为已在客观上危及了生命,出现了致人死亡的后果,但被害人的死亡是犯罪分子本意之外的。
    而间接故意杀人则不然,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后果,虽不追求和希望这种后果发生,但在主观上对死亡后果的发生采取了放任的态度,是伤是死任其自然。
  •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   没有立案之前不可以请警察协助调查。  《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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