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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强制一个月冷静期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11-18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的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需要一起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没有申请的,会被当做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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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因为根据最新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才能办理离婚证。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各地申请离婚人都有部分“重归于好”:
    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一月份,全省申请离婚登记的约
    1.76万对,其中当事人主动撤销的260余对,到期自动撤销的7600余对,实际完成离婚登记的9700余对,有近45%的离婚申请人没有实际办理离婚登记。
    2021年3月15日,武汉市民政局最新离婚数据显示,2021年1月,武汉市共受理离婚申请3096对,截至3月5日,经过“30天冷静期和30天办理期”,首批办理离婚登记1309对/月,约58%的夫妻申请后放弃登记。
    2021年4月,根据杭州市民政局离婚数据显示:2021年1月,杭州市共受理离婚申请2186对。在30天的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离婚申请的16对。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也就是截止到4月2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有816对,视为“自动撤回”,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是1354对。有38%的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离婚登记。

  • 1.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全国范围内实施的。
    2.离婚冷静期要求夫妻在离婚之前先过一段的“冷静期”,不能够马上办理离婚。
    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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