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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罚金后能不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3-11-18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法律分析:判处的罚金要交。判决具有国家强制执行力,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就得按判决履行。罚金是刑罚中的一种,属于附加刑,主要在经济、财产型犯罪中适用。罚金判决可以一次或分期缴纳,对于不依法缴纳的,可以强制缴纳或随时追缴;对于因法定情形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刑罚之后,行政机关是依然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犯罪分子也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是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的。《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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