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是该继子女必须与被继承人有抚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三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