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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离职后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给我发放工资,这个合理吗

讨薪 2023-11-19 0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索要工资,但是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你的离职程序是按照规定的走,只是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给发工资,是不合理的,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走,公司不发工资是合理的,你需要去和公司协商,把对应的流程补上后,让公司及时支付你工资。
    按规定走的离职程序一般是这样的:
    试用期需提前3天通过书面提出离职,转正需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如需提前离开需和公司商议好哦,自己无故、无商议就不去上班了,甚至因为你的离开,未交接工作造成的损失,公司是可以不支付你工资,甚至可能和你追责的呢。
    但是如果公司存在如下情况,你可以随时离职,并需公司支付工资和赔偿: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愿情况下签署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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