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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受害人在法医鉴定后,是否有权撤销鉴某某果?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19 0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
  • 法律分析:法医鉴定不可以撤回。如果一方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了法医鉴定,对方不服的也不能撤销,但是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申司法鉴定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这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能够给出明确的司法鉴定错漏的证据才可以,不能随随便便的就进行撤销。司法鉴定的撤销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流程来。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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