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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介绍的施工队,工人没来包工人自己干活受伤谁的责任,未签合同

劳动纠纷 2019-05-14 07: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该条例对统筹地区是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未作明确规定。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异地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劳社部发[2004]18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四条对此问题亦作了相同的规定。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3、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
    3.合同用辞应规范。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辞的涵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4.合同形式应与合同内容相符。
    4.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建设工程的合同安排中常常存在由发包人选定指定分包人、由总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相关分包合同、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给指定分包人的情况。
    5.重视黑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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