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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市区买了个老房子,已经住了十几年了,可能马上就要拆迁了,我们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是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是之前房主的,也就是没有过户,要是拆迁的话,拆迁款是谁的呢?

拆迁补偿 2023-11-19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拆迁时当事人发现居住十几年的房屋没有房产证证明其所有权,拆迁部门是仍然应当对其进行补偿的,补偿的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规定获得相应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 法律分析:拆迁款属于房产所有权人所有。如果已经过户,现房屋所有权人拆迁款。如果未过户,可以向所有权人主张拆迁款以及房屋的过户,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法律分析
    】:签订合同但没有过户的房子拆迁,拆迁款应当属于原房主,但原房主应当赔偿买受人经济损失。因为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应是原房主。
    这种情况下,原房主就是被拆迁人,因此,房屋拆迁款应当属于原房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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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时,拆迁款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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