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拒绝执行判决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11-19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罪立案的标准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的情形;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法中拒不执行裁定罪的立案标准是: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法中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