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一下,强制执行申请需要哪些文件?

其他 2023-11-19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文件和证件
    1、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得文件和证件如下: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 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包含: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等其他法定要求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材料有: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7、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8、填写申请执行表;
    9、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
    1、审查立案;
    2、通知履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