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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对方借了我二十一万多,至今未还,有借条

债务追讨 2023-11-19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借钱不还的,可以在约定的借款期满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的期限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的,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借钱不还,且你有借条,请放心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起诉需要携带证据、准备复印的借条、起诉书,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费用一般是欠款数额4%缴纳诉讼费,以后谁输了,谁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借条超过了三年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如果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自愿偿还其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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