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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担保人,三户营业执照联保给担保了50万,用贷款的不在这三个担保人里,现在拖欠了近三个月了,银行也没有起诉,我和另外一个担保人一直追了近三个月,在最近还了20万,还有30万,现在一家4口去了外地旅游,在刚开始贷款时说好的贷款人用25万,另外一个催款的担保人用25万,放款15天之后我们问的时候银行行长都说没有放款最后我和另外一个担保人去了总行,说既然还没有放款我们要求撤回担保资料,才知道已经放款15了,而且刚去找的时候办公室的人明显也在打掩护,事后银行行长帮贷款人一起劝说我们不能在找总行要求撤资料了,钱已经用掉了,答应另外一个担保人的25万承诺也不能兑现,我们就在也没办法,就等着到期还款,我是个担保人,用贷款的不在这三个担保人里,现在拖欠了近三个月了,我和另外一个担保人一直追了近三个月

债权债务 2019-06-01 18: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贷款中,为了保证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为借贷法律关系进行担保。一般情况下,贷款人会要求借款人找其他人来为其担保,从而保证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是还可以找担保人主张权利。
  •   《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 贷款可以要求担保,但是必须合法。
    对于抵押担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
    (2)利息;
    (3)违约金;
    (4)损害赔偿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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