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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包含哪些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1-20 0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损害责任有以下构成要件: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
    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
    (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如下: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机构一方认为自己不存在医疗过失,须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损害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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