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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怎样办取保

取保候审 2023-11-20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办理取保的条件: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造成社会危险的。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的,应当在不同阶段提出申请,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在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在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取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 刑事拘留办取保流程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刑事拘留是否可以取保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也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3、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释放被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依法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因此,对于已经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当拘留措施或者已经达到法定期限的,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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