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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待遇有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0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业病待遇包括: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应当妥善为其安排工作岗位;应当依法给予其适当的岗位津贴;以及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等,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职业病待遇包括: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应当妥善为其安排工作岗位;应当依法给予其适当的岗位津贴;以及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等,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如下:
    1、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4、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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