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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当时结婚家里父母欠了很多外债,能要回彩礼和三金吗

彩礼 2023-11-21 0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了彩礼和三金一般是不能要回的,但是如双方自行协商一致后,当事人愿意退还彩礼和三金的,是可以退还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形离婚后需要返还彩礼。第一种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三金如果是作为彩礼的一部分,则与彩礼的情况是一样的。如果在结婚时明确了三金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则不需要归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可能能要回彩礼钱。司法解释中,能要回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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