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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有哪些

债务追讨 2023-11-21 0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合同的纠纷有以下特点:
    1、借款人大多不具备还款能力;
    2、贷款人的维权时间较晚;
    3、贷款期限普遍较短,标的额不大;
    4、借款合同不规范;
    5、提供无效担保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款合同的纠纷有以下特点:
    1、借款人大多不具备还款能力;
    2、贷款人的维权时间较晚;
    3、贷款期限普遍较短,标的额不大;
    4、借款合同不规范;
    5、提供无效担保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款合同的纠纷有借款无效的纠纷;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款合同的纠纷;借款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进行约定的纠纷;以及借贷的利息属于高利贷的纠纷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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