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软件著作权名称要求有什么

计算机软件 2023-11-21 0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名称要求为企业商品名称或商标,加上软件使用加上系统或软件结尾。软件的全名以系统或者是软件结尾的软件名称。软件名称的结尾必须是平台、系统以及软件的结尾。
    除此之外,软件版权不保护名称,可以进行重命名。如果想保护它,可以把其注册为商标。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 法律分析:软件著作权名称要求为企业商品名称或商标,加上软件使用加上系统或软件结尾。软件的全名以系统或者是软件结尾的软件名称。软件名称的结尾必须是平台、系统以及软件的结尾。
    除此之外,软件版权不保护名称,可以进行重命名。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 软件著作权证书有个人名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且软件著作权证书是指体现软件著作权人权利的效力文件,而姓名是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重要方式之一。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宿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