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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法院下达失信被执人是否合适,,被羁押期间没有收到执行书!

综合法律 2019-03-29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  
    2、法律依据:  1)《刑法》(1997修订)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刑法》(1997修订)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刑法》(1997修订)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 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 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
  • 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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