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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不正当竞争 2023-11-21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凡是在竞争过程中,采用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的违反国家法律手段进行的竞争,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会损害其他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于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作出明确规定。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主要有:
    1、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2、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创设和完善竞争环境,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4、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5、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 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则属于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还要看实际情况,即是否对竞争的一方造成相关损失,如果造成相关损失那么就算是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所以希望大家能公平竞争不要触犯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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