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婚后买车有我父母出资,而车是在我弟妹的名下,我的车在弟弟名下,我借我弟妹的指标买车,我弟借我的指标买车,请问,我们离婚他可以分割我的车吗婚后买车有我父母出资,我借我弟妹的指标买车,我弟借我的指标买车,我们离婚他可以分割我的车吗

离婚 2019-04-09 15: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最常见的。这种情况,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考虑现实情况,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
    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一方父母对子女的赠予,除指定赠与一方的财产外,都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是婚后共同财产; 因为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关系,赠与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可是车并没有特别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则适用普通规定。
    如果女方父母在买车登记的时候指明了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例如通过赠与协议),则是女方个人财产。
    工厂交给你经营并不能就此说是赠与的财产,如果是赠与,需要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登记到你的或你妻子名下。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也就是说,夫或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除婚姻关系时,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但是,这种实际上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的遗产必须是事实上继承行为已经发生并结束,遗产实际上可以分割时才可能存在的。否则,如果继承已经开始,但实际上并未继承完毕,那么继承的财产或者房产份额就不确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方提出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主张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也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所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也就是说,在遗产实际未分割的情况下,一方主张将尚未分割的遗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法院不会支持。但要求分割的一方并未丧失将来的诉权,也就是说,等遗产分割完毕,另一方仍然是可以起诉要求将一方所分得的遗产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荆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