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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钱给他人,对方否认借款事实,是否涉嫌诈骗?

诈骗 2023-11-21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构成诈骗视情况而定:
    借钱以后对方不承认借钱事实,一般情况下是不构成诈骗罪的。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可以拿着借条等证据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钱。
    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之后不承认,则定性为诈骗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借钱以后对方不承认借钱事实,一般情况下是不构成诈骗罪的。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可以拿着借条等证据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钱。
    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之后不承认,则定性为诈骗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需要还。如果对方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罪。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钱财的,则涉嫌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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