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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工厂拉石头,超吨工厂要罚款合法吗?

行政处罚 2023-11-22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厂有罚款行为是不合法的。工厂乱罚款是违法的,被乱罚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被乱罚款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厂乱罚款不仅影响员工利益,同时还影响工厂声誉,损人害己,得不偿失。
    法律分析
    不合法,厂里乱罚款员工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申请支付赔偿金。企业罚款权是企业对自己雇用的员工进行罚款,是特定的经济实体,对特定的人实施的经济处罚行为。一般说来,针对公民实施的罚款,是指国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因公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对该公民依法实施的经济处罚。一般说来,针对公民实施的罚款,是指国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因公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对该公民依法实施的经济处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法律授予的职权和明确的
    法律依据:
    ,不得对公民实施罚款。企业对员工的罚款,只有符合条约规定的,才能进行罚款。如果出现乱罚款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据法律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赔偿。同时被乱罚款的员工要懂得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公司罚款是不合法的。因为该公司不具有罚款的权利。但若劳动者因本人原因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保留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工厂以违反厂规罚款不合法。
    对公民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委托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受授权的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工人与企业的关系不是一个完整的平等主体。双方的关系应根据法律依据:《劳动法》等社会法进行调整。《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因被相关法律规定所取代而废止。企业在没有法律分析对公民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委托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受授权的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工人与企业的关系不是一个完整的平等主体。双方的关系应根据《劳动法》等社会法进行调整。《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因被相关法律规定所取代而废止。企业在没有
    对公民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委托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受授权的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工人与企业的关系不是一个完整的平等主体。双方的关系应根据《劳动法》等社会法进行调整。《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因被相关法律规定所取代而废止。企业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以剥夺劳动者经济利益为代价,行使经济处罚权。工资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报酬。商标公司认为,企业罚款是从某项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中扣除的报酬。商标公司通过每周的工作报告来量化工人的报酬显然是不合逻辑和不合理的。商标公司单方面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中的罚款规定是违法的、不合理的。如果劳动者有违纪行为,应该主要通过批评和教育来解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以罚款条数来扣绩效工资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一)克扣职工工资的;(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一)克扣职工工资的;(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一)克扣职工工资的;(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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