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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我500块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22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别人钱一直不还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在起诉前若证据不够充分,建议起诉前先补正证据,如补签借条、收款收据。若无法补签回借条,则要保留对方承认借款行为的录音、最好是录像,有条件时可对过程进行公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包括:与借款人协商,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借款人拒绝还款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与借款人协商,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借款人拒绝还款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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