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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本想要辞退我,但是我怀孕了,没有办法辞退,就提出换岗,经协商我口头同意在不改变工资前提下换岗,但是公司提出让我写换岗申请?是否合理?但是我怀孕了,没有办法辞退,但是公司提出让我写换岗申请?是否合理?

合同纠纷 2019-03-24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规定员工怀孕后,除非其犯有法定的过错,否则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因为怀孕属于员工私事,所以有些公司可能根本不知道员工怀孕,刚好辞退了对方,那么就需要确定接下来的处理。
      按规定,公司不得随意解除怀孕女员工,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如果公司违规辞退女员工,将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且,支付赔偿金时是按照以下的标准二倍:
      
    1、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
      
    2、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3、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辞退怀孕女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1、公司应该恢复跟员工的劳动关系;
      
    2、续签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
      
    3、接受赔偿金的,需要退还给公司。
      另外,女员工被公司辞退后,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按要求支付赔偿金,这点不受限制。
      最后,相对于其他员工,怀孕女职工行动力较弱,并且一旦进入分娩期,公司需给产假修养,那么所在公司可能会有人才流失。所以,有些公司便会以不知情等辞退女员工,严重伤害员工的利益,因此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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