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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母亲在一家饭店做工,未签用工合同,上班时传菜摔倒受伤,至尾椎骨骨裂,可以找该饭店负责么?

综合法律 2019-05-09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伤后根据交警出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后进行赔偿。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工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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