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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别人把我的东西弄坏了,不想赔偿,我该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1-22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弄坏别人东西不赔,违法。损坏他人物品拒绝赔偿的可以报警,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与其对方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不足两千元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意损坏物品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财物被别人损坏了,可以上法院起诉他,要求赔偿。
    至于以什么理由,很简单,损害财物就要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如果损坏了别人的财物,应照价赔偿,关于财物的损坏赔偿,可以参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个人不小心损坏了他人的财物,即使是自己没有存有主观故意,也没想到会出事,所以会有不想赔偿损失的想法。事实上,损坏他人财产即使是过失行为,但已经对他人造成了实际损害,赔偿是后期无法避免的事实,对于损坏的财物不能令其恢复原状的,就拿别的东西或钱来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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