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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去年从好些银行办了信用卡透支了不少钱,当时我和家人帮忙还了五万,后又发现还有好些信用卡,就打银行电话过去问,银行客服拒不告诉欠款金额。后来家里又出了事情。花了不少钱,现在没有能力替他偿还任何债务,现在银行有打电话找我要钱,说我弟弟把我设置为联系人,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弟弟去年从好些银行办了信用卡透支了不少钱,现在没有能力替他偿还任何债务,我现在该怎么办?

银行 2019-05-09 00: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恶意透支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都属于违约行为,需依照信用卡领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二是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
  • 信用卡透支额度超了,按临时超限消费来处理
      举例:以平安信用卡为例:
      实际使用超过固定额度的部分将收取超限手续费。超限手续费按超限部分的5%收取,不设最高和最低收费限额(超限费暂不收取)
    信用卡还款后,额度保持不变,还是以前的额度。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一般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信用卡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如归还所透支款,可请求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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