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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给公司开车一不小心撞伤了个人,报了警也开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只报了一个工伤,没报车险现在工伤认定的医疗费要两三个月才能下来,公司垫付了八万块钱的医疗费,现在还要5万块钱的医疗费,公司不愿意在去垫付了,公司让我去垫付,伤者每天给我打电话,我现在应不应该去垫付这个医疗费

工伤索赔 2023-11-23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起诉处理
  •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照国家法律法规出车祸脸被破相缝了十多针,没有规定具体应陪多少钱,应该双方协商解决。
    如不服的,可以提起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车祸护工费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车祸护工费是怎么赔偿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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