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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非机动车相撞对方全责,我只让他赔了车钱,然后说结束了,但我今天发现我因为昨天车祸发现身体不舒服去,那对方还负责我的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3 15: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出车祸了对方全责如果情况紧急,可以自己先垫付医药费。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先报警,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负有责任的一方,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如拒不赔偿,受害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 对方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全责,且受伤的情况下当事人是不需要赔偿医药费的;但若被认定为全责的对方为行为,与当事人的机动车相撞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且对方为故意造成事故的情形下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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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机动车相撞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对方只赔偿了车费,现在发现身体不舒服,是否还需要支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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