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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招工表等档案给单位弄丢了,该怎么办,没有招工表我前面做临时工的工龄就接不上

讨薪 2023-11-23 1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 职工档案丢失要想证明工龄可以办理工龄补算。补算工龄一般需要出示参加工作时的原始招工表,但原始招工表通常存放在职工个人档案里,因此,如果档案遗失了,则只能通过一些其他可以证明工龄的证据来补算工龄,如工作证、工资发放表等等。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以前临时工没有档案劳动纠纷处理如下:
    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违反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的,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因劳动者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条件有哪些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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