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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收到定金的时候,他告诉我可以退款。她说要换成排队定金(但是她没有告诉我这个定金不能退),然后我同意换成排队定金。现在我想退押金。他不同意合法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1-23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定金可不可以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定金退还可按以下情节处理: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据双方约定可以退还定金;
    2、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的,收取定金的一方要返还定金;
    3、出现合同违约的,如果收取一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支付一方违约,收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押金能退,定金不能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款的约束,即交付定金的人违约,收受人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收受人违约的,交付人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存款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履约保证,是单方面的,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如果收受人违约,只能退还原定金,不能双倍退还;如果付款人违约,收受人可能会以各种理由将定金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定金不具有押金的性质,交付定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押金在没有违约的情形下是可以退的,定金是不能退的,若是有一方违约的,应当适用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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