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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高利贷?

民间借贷 2023-11-23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的界定如下:
    1、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
    2、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限度的等。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高利贷的界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为高利贷。对于该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但是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借款人仍然要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界定高利贷的标准是:借款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放高利贷是违法的,对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向贷款人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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