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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丢了,保险公司不给理赔,怎么处理

保险赔偿 2023-11-24 0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院发票丢了无法补办。当事人住院发票,是当事人住院治疗,医疗机构收费时开具的收费凭证,该发票由财政部门商卫生部门统一制定,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具有唯一性,丢失的不可以补办。
    但可以复印,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可作为证据适用。不过,一些保险机构可能不会单凭此支付保险费用。法律依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
    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
  • 法律分析:住院发票丢了无法补办。当事人住院发票,是当事人住院治疗,医疗机构收费时开具的收费凭证,该发票由财政部门商卫生部门统一制定,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具有唯一性,丢失的不可以补办。
    但可以复印,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可作为证据适用。不过,一些保险机构可能不会单凭此支付保险费用。法律依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
    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

  • 保险公司不理赔并无法律依据,应当予以理赔。可以给他们打电话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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