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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土地纠纷 2023-11-24 0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宅基地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双方共同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 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有:
    1、准备所需材料;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
    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5、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农村房产过户的手续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合同、税收收据等,有的还需要其他相关证件。买卖双方持身份证亲自登记,需要委托他人帮忙登记的,应该出具公证授权的委托书;需要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双方带着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并且缴费取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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