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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如何处理?需要执行的财产该如何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1-24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处理被告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诉讼案件的办法:如果是暂时无财产的,则中止执行,等到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如果是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则终止执行,等到发现有财产时,再重新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 1、经人民法院调查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
    2、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如有恶意转移,可向人民法院,债务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处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的办法:如果是暂时无财产的,则中止执行,等到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如果是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则终止执行,等到发现有财产时,再重新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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