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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车撞坏了,对方说走保险,我应该怎么理赔

保险赔偿 2023-11-24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电动车被撞了对方保险,交通事故中撞坏了电动车的,产生要确定事故责任,如果是机动车责任的,由保险公司赔偿,一般是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交强险的赔偿项有哪些
    1、死亡伤残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赔偿。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
    2、医疗费用赔偿。
    医疗费用赔偿,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赔偿。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被车撞了可以要求对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一般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这个看具体情况。需要先向交警报案,然后看对方保险公司报案,等待交警事故认定书,然后对方保险公司现场查看,然后去指定的地点定损,定损完成后在去修车,然后保险公司找对方理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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