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如果我在正常骑行时被他人撞击,导致双方受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4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骑车的过程中如果双方都没有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若是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即使没撞到人,但导致受害人受到惊吓而摔倒,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要对受害人的损失负责。
    若是双方都有过错,则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分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法律分析:在骑车的过程中如果双方都没有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若是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即使没撞到人,但导致受害人受到惊吓而摔倒,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要对受害人的损失负责。
    若是双方都有过错,则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分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伤者有责需要承担自己的那部分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五种情形。赔偿责任相对应的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100%、70%、50%、30%和0。
    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机动车赔偿责任加重10%(无责不加重),具体情况由交警定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毕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