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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没有结婚证但是办过酒席

结婚 2023-11-24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分开算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完成时,双方的婚姻关系才确立,因此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的,不存在婚姻关系,分开自然也不属于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一、结婚证领了,没有办酒席,算不算夫妻
    1、结婚证领了,没有办酒席,算夫妻。结婚证领了就算是合法夫妻了,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规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就算是合法夫妻。办酒席只是告知亲戚朋友双方结婚了而已,并没有法律上的意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 法律分析:我国承认的是登记结婚的方式,你们办过酒席只是公证的一种方式,不受法律保护,你们双方可以自己协议,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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