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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丈夫在6月份购买了一所房子,我们当时都是通过贷款购买的。现在他想要我放弃房产权,请问应该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4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买房一方放弃产权的处理:
    1、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还可以办理赠与,即一方明确表示将自己所有部分的房屋产权赠送给另一方或第三人。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买房时签了放弃产权协议,其解决方式为:若夫妻双方在签订放弃房屋产权协议都是秉着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做出的房屋产权放弃决定有效,另一方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夫妻买房时签了放弃产权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在签订放弃房屋产权协议都是秉着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做出的房屋产权放弃决定有效,另一方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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