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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一个15岁的男孩,把一个40多岁的女人打了,并未构成重伤,也没有破皮之类的伤害,被打的人受到了惊吓,男孩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两个人之前也没有争吵和矛盾。 这样该怎么赔偿对方,金额上限是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4 1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一、民事赔偿责任:
    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儿童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儿童轻伤及以上的,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孩子打伤人后的处理是:未满14周岁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年满16周岁,造成他人轻伤的,由孩子自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满18周岁且没有独立生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打人造成他人重伤,孩子年满14周岁的要承担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法律分析:不一定要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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